入馆规定

发布时间:2023-11-09作者:访问量:2782设置

 

第一条  读者凭校园卡,经闸机认证之后可入馆借阅文献。

第二条  校外读者凭本人有效证件,填写《协作网读者登记表》,进入各借阅室阅览,仅当天有效。

第三条  保持自身仪容整洁、举止文明,维护公共秩序,不抢占阅览座位。

第四条  注意安全防火,勿带易燃、易爆物品入馆,馆内禁止吸烟,禁止使用明火。

第五条  爱护公物,爱护书刊资料,勿污损、刻画、涂鸦、裁剪或调包。

第六条  保持馆内安静,勿大声喧哗、讨论,阅览区域内勿接打手机。

第七条  保持馆内环境整洁,勿将食品、未封口饮料带入图书馆。

第八条  进出图书馆走闸机通道。如遇监测仪报警,主动接受检查。

第九条  公共电脑仅供检索书目、个人借阅信息、预约或续借图书用,不得挪作他用。

第十条 读者离开图书馆随身物品同时带走,不得留滞馆内。

第十一条  自觉遵守馆内各项规章制度,尊重工作人员,服从管理。

第十二条  违反上述条款者,按《图书馆违规处理细则》处置。

第十三条  图书馆对本规定拥有最终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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