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2月20日、2月21日,校安全办、图书馆发布公告,2019年3月3日前清理图书馆地下室疏散通道、公共阅览区、楼道等位置堆放的书籍和生活用品,逾期不取走的物品将作为无主物品集中处理。
3月4日,校安全办、图书馆工作人员将上述位置无主物品清理后进行集中放置,现上述位置无主物品须及时处理,请上述物品的所有人在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六个月内,主动与校安全办、图书馆人员取得联系,取回物品。逾期未取回的物品,将按无主物品处理。
图书馆联系人:袁老师,联系电话:67791301
安全办联系人:吴老师,联系电话:67791436
特此公告
校安全办
图书馆
2019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