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馆视听资料借阅规则
发布时间: 2015-06-15 浏览次数: 60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图书馆为了有效利用馆藏资源,以图书馆各种音像资料为基础条件,在配合学校校园文化建设工作开展的同时,以培养学生高雅文化情操为主要宗旨,向广大师生提供馆藏视听资料的借阅服务。为加强管理,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特制定本办法。

.借阅规则

1.借阅视听资料,一律凭本人的校园卡或已开通借阅功能的松江大学园区临时卡。借阅卡不得转借他人,更不得盗用、冒用、变造或伪造。

2.借阅数:本校师生员工限借5部。

3.借阅时限:每部音像资料借期1周,不能续借。

4借阅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6:30(节假日除外);寒暑假前15天停止外借。

.违规处理规则

1.视听资料超期:逾期不还,每部每周违约金1元。未缴纳违约金期间停止其借阅权。

2.遗失视听资料:请及时到视听资料室声明并积极寻找。寻找未果,按原视听资料的3-10倍赔付,或者以自购原视听资料(相同版本)赔付,并另付加工成本费5元。所借视听资料严重损坏,按遗失处理。遗失视听资料应及时办理赔偿手续;如果遗失视听资料已逾期,在赔偿的同时需如数缴纳逾期滞纳金。

3.损坏视听资料应按破损、残缺程度进行赔偿。损坏严重无法继续公众使用的按遗失视听资料进行赔偿。

.其它注意事项

1.外借视听资料时请当面检查,如发现有破损、残缺等情况,请即与管理员确认,以免在归还时引起不必要的误会。

2.遵循著作权条款的规定,图书馆的视听资料可以在图书馆等场所内,家庭内以及个人鉴赏的目的而提供外借服务。所借视听资料严禁擅自拷贝、上映及放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