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外师生临时查找资料接待办法
发布时间: 2015-06-10 浏览次数: 65

一、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图书馆是为本校教师、学生和其他工作人员提供文献信息服务的机构。为充分保障本校读者对文献资料和研究学习环境的需求,除特殊情况外,本馆一般不接待校外人员入馆查找资料和进行其它学习活动。

二、在保障为本校读者提供服务的前提下,校外教师或学生如确有查找资料的急迫需求,须凭本人有效证件(教师证、学生证、校园卡或身份证)进行登记,方可入馆阅览。文献资料只可在馆内阅览,不能借出。

三、电子阅览室主要为本校读者提供服务,暂不向校外人员开放。

四、入馆的校外师生必须事先了解并承诺遵守本馆的各项规章制度。入馆后如有违章行为,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五、本办法已经图书馆教代会审议通过,由图书馆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