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阅览室守则
发布时间: 2015-06-15 浏览次数: 74


1、为了更好地为师生服务,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图书馆规程》,特制定本守则。

2、读者凭图书馆认可的本人证件,经验证后方可入室阅览。

3、读者携带的物品,除笔记本外一律存放指定场所,不得携入室内。

4、 本室实行开架阅览,陈列的报刊由读者自行取阅,每次限取一种,阅后请将报刊放在书车上,由工作人员归架。

5、为保持阅览环境文明、整洁、安静,凡穿背心、拖鞋的读者谢绝入内。室内不得随地吐痰、乱扔杂物、吃食物、饮料,请勿在室内睡觉。严禁吸烟,不得聚集讨论及高声谈话。

6、请爱护报刊,未办手续不得将报刊带出室外,否则作偷窃论处。读者借阅报刊时请注意检查,如发现有污损、缺页等情况,请立即向工作人员说明盖章,以明责任。对偷窃、污损、撕割报刊者,按该刊合订本原价的5-10倍赔偿。情节严重者送有关部门处理。

7、 本室报纸和现刊仅供室内阅览,一律不予外借。如有需要者,请在本室内复印,不得私自带出室外。

8、本办法由校图书馆负责解释。

9、本办法自2014年6月30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