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委托和受理 (1)委托人下载“ 科技查新委托单”,填写后连同相关材料(研究报告、总结报告、论文、专利等)一起发送至信息部邮箱(tsgxxb@sues.edu.cn),并与信息部电话联系(67791306),进行确认。 (2)查新员初步审查委托人提交的资料,如提交资料是否完整、是否符合要求等,并与委托人订立查新合同。
2、检索和分析 (1)查新员根据查新目的和客观条件,选择最能满足检索要求的检索工具,并根据查新项目所属专业的特点、检索要求和检索条件,确定检索方法和途径。 (2)查找以机检为主,手检为辅。除利用检索工具书和各种中外数据库外,必要时还补充查找与查新项目内容相关的现刊。通过检索,找出与课题密切相关和一般相关的论文、专利及其他文献。
3、撰写报告 (1)查新员对项目查新点与检索到的文献进行比较,实事求是地作出结论,并按照统一格式撰写查新报告。 (2)审核员对查新程序和查新报告进行审核。
4、报告签章和交付 查新员和审核员在查新报告上签字,并加盖教育部或市科委的“科技查新专用章”,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方式和份数向委托人交付查新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