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查新
发布时间: 2015-07-02 浏览次数: 4709


科技查新是国家科技部为避免科研项目重复立项和客观正确地判别科研成果的新颖性而设立的一项工作,由具有科技查新资质的机构承担完成。《科技查新规范》对科技查新作出了规范的定义:科技查新是指查新机构根据查新委托人提供的需要查证其新颖性的科学技术内容,按照科技查新规范操作,并作出结论。


图书馆依托华东理工大学和东华大学的教育部科技查新工作站、上海市科委科技查新工作站,面向全校师生提供项目查新服务。依托图书馆丰富的文献资源,对查新项目进行相关文献检索,将检出文献与查新项目进行对比分析,衡量项目的新颖程度,提供检索结论,出具科技查新报告。


图书馆科技查新的流程如下:


 

1、委托和受理

  (1)委托人下载科技查新委托单,填写后连同相关材料(研究报告、总结报告、论文、专利等)一起发送至信息部邮箱(tsgxxb@sues.edu.cn),并与信息部电话联系(67791306),进行确认。

  (2)查新员初步审查委托人提交的资料,如提交资料是否完整、是否符合要求等,并与委托人订立查新合同。


2、检索和分析

  (1)查新员根据查新目的和客观条件,选择最能满足检索要求的检索工具,并根据查新项目所属专业的特点、检索要求和检索条件,确定检索方法和途径。

  (2)查找以机检为主,手检为辅。除利用检索工具书和各种中外数据库外,必要时还补充查找与查新项目内容相关的现刊。通过检索,找出与课题密切相关和一般相关的论文、专利及其他文献。


3、撰写报告

  (1)查新员对项目查新点与检索到的文献进行比较,实事求是地作出结论,并按照统一格式撰写查新报告。

  (2)审核员对查新程序和查新报告进行审核。


4、报告签章和交付

  查新员和审核员在查新报告上签字,并加盖教育部或市科委的“科技查新专用章”,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方式和份数向委托人交付查新报告。